“學校要求孩子暑期交錢補課”   家長:補課20天收1300元;海口景山學校海甸分校:未補課,是一家培訓機構在學校舉辦夏令營   景山學校海甸分校大門   本報訊 “學校要求孩子參加暑期補課,收1300元,教育部門不是不允許補課的嗎?”暑假還沒來臨,就有家長向記者反映,海口景山學校海甸分校要求學生暑期補課20天。針對此事,海口景山學校海甸分校辦公室有關負責人稱,學校未組織學生有償補課,是新南方外國語學校在本校舉辦的暑期夏令營,學生自願參加。   見習記者 惠雄飛   記者 黃婷 文/圖   昨日,記者走訪海口景山學校海甸分校時,一名初二學生告訴記者,他參加了學校暑期的興趣班,從7月11日到7月30日,“一共20天,如果(期間)住校的話要交1500元,不住校就交1300元。”“是經過你們同意的嗎?這是補習班還是興趣班?”記者問。該學生稱,“我是自願參加的。學校說的是興趣班,我不太清楚。”   在採訪中,有學生表示,可能是以興趣班為名的補習班,“不過還沒開始補課,是不是上文化課還不清楚。”   對此,海口景山學校海甸分校辦公室黎姓負責人稱,此次暑期夏令營是由新南方外國語學校組織舉辦的,新南方外國語學校是海口一家公司開辦的培訓機構。“新南方外國語學校租用我們學校的校園,利用寒暑假給中小學生舉辦培訓活動,很多家長誤把新南方外國語學校的培訓活動當成景山學校海甸分校的有償補課。”該負責人稱,新南方外國語學校面向社會招生,景山學校海甸分校的學生自願參加。隨後,該負責人向記者出示了部分新南方外國語學校向家長髮放的征求意見函,“這些不同意孩子參加培訓的家長,我們肯定不會勉強,家長也不用擔心孩子落下新課,學校9月開學才會上新課。”   美蘭區教育局工作人員稱,雖然學校不能辦補習班,但是培訓機構可以舉辦補習班或者夏令營。如果發現學校或者老師舉辦補習班、強迫學生參加培訓班的情況,可以向教育局舉報。  (原標題:“學校要求孩子暑期交錢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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